转载自<民生报 > 【记者叶嫦芬/报导】
因违反麻药取缔法被逮捕起诉的日本演员石田壹成,继10月6日在大阪法院公开审判,承认非法持有麻药之后,检方在9日审判以500万日币交保,预定19日的第二次公开审判后判决结案。暂获交保的石田壹成,乘坐事务所为他准备的车子离去,直接送他回家。石田壹成在车上只打了一通电话给事务所的社长,表示自己带给公司很大的困惑,感到十分抱歉。
6日的公审会上,地院检方陈述被告石田壹成,自97年起受朋友影响开始吸食大麻,98年持有大麻同伴被捕,当时石田壹成吸食频率是1个月2~3回,其后也到荷兰吸食,今年6月下旬他又以3万元日币向同伴购买3公克的大麻服用,直到8月20日被警方逮捕。当时坐于听审席的石田壹成态度谨慎,回答法官问题时语气充满自省、反悔意味,由于是第一次被捕,加上有悔改意愿,被告律师在公审后要求法官保释,法官在9日裁定500万日币交保。
石田壹成被逮捕以来,不但对演艺事业影响甚钜,连带引起警方对演艺人员吸毒事件的重视,法院将在19日举行的第二次公审,将传事件的证人也就是石田壹成的妈妈出庭作证,而石田壹成的事务所表示将于第二次公审后,再和石田壹成详谈,决定未来的演艺之路。
【2001/10/11 民生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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